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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百岁老人敬老费申办流程
更新时间:2013-12-19
1、发放范围
具有哈市城乡户籍(含10县市),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费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2、申请要件
申请人出具如下材料:(1)填写《哈尔滨市百岁老人敬费申请表》(一式三份);(2)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三份;(3)本人在指定银行储蓄存折帐号复印件三份(八区:哈尔滨银行存折,十县市:哈尔滨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任意一家银行存折);
(4)委托家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5)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居住证明。
3、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可由家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在生日的前2个月到社区(村)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需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签字、盖章。社区(村)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材料的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老龄办;(3)区、县(市)老龄办审核。区、县(市)老龄办对上报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签字加盖公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老龄办(偏远县(市)及乡镇的可在上述时限的基础上顺延10个工作日);(4)市老龄办审批。市老龄办根据上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老人依据报送时间,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通知区、县(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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