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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敬老优待证》指南
更新时间:2008-01-08

 

《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的规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一、发放范围

  本次发放《敬老优待证》分为两种,一种为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红色《敬老优待证》;对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墨绿色《敬老优待证》。红、绿两种《敬老优待证》均为PVC硬塑卡片式。

  二、办证程序

  (一)老年人持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最近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户籍或现住址所在地的社区提出办理《敬老优待证》申请,社区负责初审,初审后交街道办事处。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社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交区老龄办。

  (三)区老龄办负责最终把关。审核后把身份证原件退回,并将审查合格的老年人信息、照片分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分别录入市老龄办《敬老优待证》制证程序中并传输到市老龄办《敬老优待证》数据库中。目前能上网的就从网络传输,不能通过网络传输的可利用U盘上报市老龄办。

  (四)市老龄办将老年人信息发给制证单位进行制证,再由各区、县(市)老龄办将《敬老优待证》取回发放给老年人。以上是办证程序的总体框架,在框架内各区、县(市)老龄办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细化办证程序。

  三、办证时限

  一般正常办理《敬老优待证》的时限不能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两个月(大批新发和换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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